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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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奥体一路市政工程、宜昌市奥体二路市政工程(监理)(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7/10/2019 3:12:38 PM 浏览次数:5621

宜昌市奥体一路市政工程、宜昌市奥体二路市政工程(监理)(第2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昌市奥体一路市政工程、宜昌市奥体二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7]368号”、“宜发改审批[2019]21号”,“宜发改审批[2017] 369号、宜发改审批[2019]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巴王店片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宜昌市奥体一路市政工程南起点军大道,北至山前路,沿线与点军大道、巴王店二路、巴王店一路、山前路平面相交,全长913.709米,红线宽32米,双向四车道。宜昌市奥体二路市政工程南起点军大道,北至山前路,沿线与点军大道、巴王店二路、巴王店一路、山前路平面相交,全长951. 424米,红线宽25米,双向四车道。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照明、交通、治安监控等相关附属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宜昌地区范围内。(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须上传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近4个月(20191-20194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上传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项目总监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总监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710日至201981日上午9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81日上午0930分。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开标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定: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9710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联系人:成峰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1

时间:201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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